移民拉脱维亚可享受哪些投资政策方面的优惠
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拉政府和各地区政府通过与各种商业组织的合作以多种方式为在拉建立企业的公司改善投资法律环境和管理环境。同时,还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经济特区优惠政策、进口增值税和关税优惠政策等来吸引外国直接移民拉脱维亚投资者。例如:
(一)税收优惠
---- 经营大型的国家支持的投资项目可得到税收补贴,其数额相当于总投资额的 40% ;
---- 经营高技术产品可减税 30% ;
---- 中、小企业可减税 20% ;
---- 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发展战略和地区需要批准投资项目的不动产税下调 90% 等。
(二)经济特区投资优惠
拉脱维亚拥有4个经济特区,其中3个座落在文茨皮尔斯( Ventspils ),里加( Riga )和利耶帕亚( Liepaja )港口。另外一个位于内陆地区的涅日克内( Rezekne )市。设在经济特区的公司可得到如下优惠:
在本区内涉及到外国商品和出口商品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不动产税降低 80% ;
对在区内获得的收入所征收的所得税降低 80% ,但公司房地产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减免总额不能超过投资额的 50% ;
对红利的代扣所得税减免 80% ;对使用智力资产所支付的费用和管理费减免 80% 等。
(三)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的优惠
以下情况不征收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
出于加工目的的进口;
在海关监管下为加工而进口(在经济特区或海关仓库)
为保证进口商交易的进行而进口的固定资产,特别是技术设备;
临时进口;
过境;
运到海关仓库等。
(责任编辑:Carol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