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拉脱维亚移民居住签证时的特别问题
申请办理拉脱维亚移民居留签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留心的几个问题,有闲时一定要多了解。
1.请注意,必要情况下,负责官员有权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文件。
2.申请居住证的外国人必须由本人将所需文件递交大使馆。外国人有权以拉脱维亚文、英文、法文、俄文和德文递交居住证申请文件。外国签发的文件必须根据1961年10月5日签署的《海牙公约》的监督条款得到法律许可或证明,国际协议另行规定的除外。如果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部门签发,应当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认可。
3.荧光或 X 光检查结果证明自签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无犯罪记录证明自签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4.居住证申请文件审查税:
- 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文件后 30 个工作日之内 - 70 拉特( 1100 RMB )
- 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之内 - 170 拉特(2650 RMB )
- 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文件后 5 个工作日之内 - 220 拉特( 3400 RMB )
5.签证手续费 - 30 拉特 ( 480 RMB )
6.国家税和签证手续费必须在提交相应文件以前交纳。
7.获得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批准后,外国人应当申请有效期为 30 天的长期签证。 移民拉脱维亚共和国后,外国人应当亲自前往国籍和移民事务办公室外国人服务中心或地区办事处并领取居住证。
(责任编辑:Carol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