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投资移民项目相关说明与移民法规
菲律宾投资移民的项目申请人在获得居留许可后便可无期限定居在菲律宾境内。并且可以携带家属配偶在菲律宾居住。该项目详细政策如下:
项目相关说明
(一)项目性质:
菲律宾投资移民,投资形式为在认可的菲律宾境内银行的定期存款,其特点是无风险,收益稳定。
(二)移民法规:
LOI 1470 法案,作为 E.O. 1037 法令之补充,于 1985 年 7 月 4 日通过。其目的在于:
1、推广菲律宾作为前菲律宾人和外国人的首选退休天堂;
2、吸引外汇;
3、指导特殊退休居留签证的签发。
项目主管机构
1、菲律宾投资厅(BOARD OF INVESTMENT)
2、所辖之菲律宾退休署(PRA)
3、PHILIPPINE RETIREMENT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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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arol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