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移民新政扩大附属申请人的要求及范围
近日,多米尼克移民局宣布对该国的投资入籍计划进行最新修改,随着《2020年多米尼克投资入籍(修正)条例》的生效,多米尼克投资入籍计划,实施了一些重大变化。
这些变化包括扩大附属申请人的范围、其护照申请捐款金额降低、团聚申请要求降低等等。一系列更新为多米尼克投资入籍项目带来了更强的吸引力。
新政扩大附属申请人的范围,允许更多家庭成员一起申请投资移民,主申请人可以携带部分以前不符合要求的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等附属申请人。
主申请人或配偶的18-30周岁的子女——不要求全日制在读;30岁以下的女儿不再有未婚要求;不再要求经济完全依赖,经济主要依赖主申或主申配偶即可。(进一步明确18-30岁成年子女可一同申请身份,且无需证明在读。)
主申请人或配偶的兄弟姐妹——无论是血缘关系还是合法领养关系,年龄在25岁以下都可以申请,需满足单身、未育,经济主要依赖主申或主申配偶即可;18岁以下的兄弟姐妹还需要经过监护人的许可才可申请。(此项为新增范围)
主申请人的配偶(无变化)
主申请人/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无变化)
多米尼克护照申请捐款方式投资额
主申请人:10万美金
主申请人的配偶:5万美金(比旧政降2.5万美金)
四口之家,即主申+配偶+两位(非兄弟姐妹的)附属申请人:17.5万美金(比旧政降2.5万美金)
主申/配偶18-25周岁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5万美金/人(此项为新增)
除主申/配偶18—15周岁的兄弟姐妹外,其他附属申请人:2.5万美金/人
获得公民身份后新增受养人范围
获得身份出生或领养的子女——取消“不超过5岁新生儿”的要求,并且新增受养人可由获得公民身份任何人提出申请,不限主申。
初始申请提交后成婚的配偶——任何获得公民身份的人可提出新增配偶的申请,不限主申(此项为新增范围)
主申进行移民申请时已满足条件的受养人——明确此类新增受养人可通过任一途径申请,但必须由主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区分主申获得身份后“一年内”和“一年后”新增受养人及费用。
多米尼克投资入籍计划新政将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人移民多米尼克。多米尼克总理Roosevelt Skerrit在政府新闻公报中称,宣布的新政策旨在促进家庭团聚,将比以前更强调家庭团聚,更强调所有人一起在一个安全、稳定、舒适的环境生活的权力。
大家知道,近年来,多米尼克移民由于投资门槛低,无需面试、无移民监、无资产来源证明等要求,且申请周期短等优势,备受众多高净值人士青睐!目前,投资者可通过向多米尼克国家政府基金捐献10万美元起,并支付相关政府费用,可全家四代及兄弟姐妹申请英联邦国家多米尼克护照,享受英联邦公民待遇!
(责任编辑:ka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