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灯源于美国 行人与汽车都需遵循交通信号灯指示
说起交通规则,三色信号是不能不提的。据有关报道指出,早在1899年,美国铁路系统就使用了三色灯,其中黄色代表“谨慎”。公路方面,1920年10月,美国就已经安装了三色的信号灯。
有美国媒体指出,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的警官威廉姆·波茨,于1920年发明了红绿黄(琥珀)三色四向交通信号灯。当时分别代表“停止”和“通行”的红绿双色灯已经无法满足汽车城底特律繁忙的交通。
1920年10月,这盏四向三色信号灯被安放在底特律市伍德沃大街和密歇根大街的交叉口。但由于产权意识薄弱,虽然已经大规模投入使用,但波茨并没有为自己的交通灯发明申请专利。
1923年,美国人摩根发明了电气远距离遥控的交通灯并申请专利。摩根的交通灯与现代社会的交通灯功能不同,用T形的三色灯表示通行、禁止和所有道路不得行车。随后,这项专利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并发展成为一个产业链。时至今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使用的三色信号灯基本沿用了波茨的设计理念和外观。
在美国,驾校不多,路考也是在真正的马路上进行的,“行人优先于汽车”是交通规则中的常识。依照规定,行人与汽车都需遵循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十字路口,如有行人过马路,无论何种情况,车辆都必须停车避让行人。即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只要有行人过马路,司机都会主动减速停车并示意行人先行。
移民美国生活的华人都会发现,美国的很多城市的十字路口直接设有停车标志,所以需要驾驶员在经过这些路口时停一下,即使是没有任何车辆或行人也得停一下,然后才能继续行驶。
怀恩移民在这也提醒广大移民美国的华人朋友,在美国生活,不但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也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要去触碰。
(责任编辑: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