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移民都须知道的劳动保险规定
办理了哥斯达黎加移民,想要过去工作,那提前了解一下哥国劳动保险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1、保险
雇主必须为雇员投保个人伤害险(类似于工作赔偿金),而且只能向哥斯达黎加国有保险公司INS购买保险。该险种费用视雇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而定。
2、社会保障
所有领取工资的雇员必须有社会保障。雇主必须按总工资额的25%支付社会保险,另外从雇员工资中额外扣除9%作为社保一部分。这部分社会保险用于医疗、住院及其他医疗。
3、试用期
雇员自动拥有3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雇员被辞退,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3个月后被辞退,雇主须按正式雇员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家政服务的试用期为1个月。
4、休假
法律规定雇员每月享有1天的休假。工作50个星期后,雇员应有2个星期的假期。雇主可以选择雇员休假的时间,并可要求将假期分两次休完,但分次休假必须在原定假期前后时间的15个星期内休完。假期不包括周末和带薪节日,必须是平常的工作日。带薪节日包括:1月1日、复活节的周四和周五、4月11日、5月1日、7月25日、8月15日、9月15日、12月25日。此外,普通雇员在4月2日、10月12日这两个假日无论是否工作都要支付工资,但对于按小时收取报酬的雇员来说除外。雇员如在法定假日和周日工作,工资须加倍。雇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8小时。
5、解雇
如果雇员被无故辞退,那雇主必须支付假期薪金、解雇费、通告费、圣诞奖金等。如果雇员由于某个原因被辞退或辞职,那雇主仍须支付假期薪金和圣诞奖金。雇主必须在雇员被解雇前30天告知雇员本人。如果没有提前通告,那雇主须支付雇员30天的工资。如果雇主已于法定时间内提前通告雇员,那自通告之日起30天内雇主仍须支付基本工资,雇员每周有一天的带薪日可用于寻找新工作。
如果雇员辞职或因某种原因被解雇,那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
除此之外,最低工资和保险救济金应参照哥国政府最新调整标准,移民哥斯达黎加后,可以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了解。
(责任编辑: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