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移民法知识普及:获居留与入籍
想要办理哥斯达黎加移民,首先要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移民项目,不同的项目各方面的要求当然有人不同,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来确定合适的移民项目。确定好后,接下来就要多了解一点哥斯达黎加的移民政策了。今天给大家介绍的主要是居留跟入籍问题。
一、居留
1、根据哥斯达黎加移民法有关规定,通过家庭团聚、投资等方式可获得合法居留。
2、办理居留需要提供出生、无犯罪公证等基本材料及不同居留种类所需的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到哥斯达黎加有关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登记”,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并留指纹,并在指定银行缴款等。
3、哥斯达黎加公安内政部所属移民局是办理居留的主管部门。
二、入籍
1、哥斯达黎加承认双重国籍。在哥斯达黎加出生的婴儿无论其父母国籍,均自然获得哥斯达黎加国籍。此外,连续居住满7年,或与哥斯达黎加籍公民结婚2年以上亦可加入哥斯达黎加国籍。
2、入籍需参加考试,从结婚方式取得国籍者及年龄超过60岁者除外。
3、哥斯达黎加民事登记局是办理入籍的主管部门。
怀恩移民提醒,关于获得居留权跟入籍问题,一定要参照最新的哥斯达黎加移民政策,如需有需要可拨打怀恩移民热线400-013-1899了解详情。
(责任编辑: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