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办理荷兰高技术移民 雇主认证这关少不了
据荷兰媒体报道,新法规定技术和科研移民的雇主属认证担保人,此类雇主必须经过认证。未经认证的公司不能为上述目的之居留者做担保人。
注册具有雇佣荷兰高技术移民资格的公司和运行聘请科研人员的合约单位在此前一年成功申请过一个相应居留许可的自动成为认证担保人,新法实施后注册资格及合约同时失效。
希望成为认证担保人的无注册资格及合约的公司可同移民局联系。
雇主因此具有对申请人的审查义务,须对申请人进行认真筛选。
目前持有注册资格及合约的雇主在成为认证担保人后其所担保的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新法,为非认证担保人工作的技术和科研移民适用于以下规定:
2010年7月1日前递交申请的
此日期前递交申请的可以居留至目前居留许可到期,不适用于新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2010年7月1日后递交申请的
此日期后递交申请的可以居留至目前居留许可到期,适用于新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更多荷兰移民资讯请浏览怀恩移民网或咨询:400-013-1899 。
(责任编辑:rog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