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移民 房产法律不可缺少
近些年来办理马亚西亚第二家园移民的人士非常之多,但是在马来西亚买房需要遵守一些法律规定,如2014年以后需要购买100万令吉以上的房产等。具体如下:外国人可在马来西亚购买任何类型的房产,包括高级公寓、独立式洋房设置土地。他们可以私人名义或公司名义购买住宅或商业地产。但下列房产除外;
一、低于州属土地法令规定的最低购买价格的房产,各州对此规定也许不一;
二、州政府决定的中低成本的住宅单位;
三、马来人祸土着保留地上所建的房产;
四、州政府在任何房产开发项目中以土着权益为优先的房产
外国人购买马来西亚房产的先决条件
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非马来西亚公民或外国公司在购买任何房产前,必须获得州政府的事先批准。由于各州政府对非公民所设下的最低购买价格各异,因此在达致任何协议前,必须向有光政府机关查询。
如今,外国公司或非公民在收购任何产业不须得到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批准,因FIC已在2009年6月30日被解散,而由首相署的经济规划单位所替代。因此,除非被豁免,任何外国公司或非公民在收购任何产业时须得到EPU的批准。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433B条,购买的马来西亚房地产价格必须在各州政府所设定的最低房价以上如:
1、雪兰莪州:50万令吉以上;
2、吉隆坡:50万令吉以上;
3、柔佛州:50万令吉以上;另:申请者须先支付500令吉作为申请费用,在获取柔佛州政府的同意后,须支付政府一万令吉。
4、槟城:100万令吉以上;另:申请者是以个人身份购买,须支付州政府一千令吉。若以公司名义购买则须支付州政府两千令吉。
州政府在给予批准时会根据以下因素而做出考量:
1、房产的地点
2、房产的类型,如:高级公寓、联排别墅、住宅、独立式洋房
3、若是新房产开发区 :现有外国拥有房产的百分比
4、州政府申请批准需注意的重要事项
5、各州政府的土地法令规定有所不同
6、标准表格和应支付州政府的注册费和同意书的批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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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Isab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