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马来西亚 在大马注册公司需完成哪些手续
移民马来西亚后在本地注册公司的手续如下。
欲注册公司的人士,须向公司注册官以表格13A提出申请,并缴付RM30以查明所拟议的公司名称是否可被使用。若可则申请将被核准而所拟议的名称则保留予申请者,为期三个月。
有关人士须在三个月内把下列文件提交公司注册官以确保可以使用所拟议的公司名称: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依法声明书个人在被委任为公司董事前或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所作的宣誓书。
公司组织大纲记录公司名称、宗旨、拟议的核定资本额(假如有)以及把资本额分割为固定金额的股份的方式。公司章程描述管辖公司内部事务管理及事业经营的条规。注册证书发出后,公司组织大纲的认购者连同其他偶尔成为公司成员的人士即成为一法人团体,有能力行使已成立公司的各项功能,可控告他人以及可被控告。它可依公司的印章被永远的继承下去,有权力拥有土地,创公司成员须于公司清盘时依公司法对公司资产做出捐献。
对本地注册的公司的规定公司须在马境内维持一注册办公处,作为保存依本法规定的一切文件。公司的印章及文件须以可读的罗马字母显示出公司名字及公司编号。公司不得从事其本身股票的交易或持有其控股公司的股票。公众公司的每一股在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投票时仅一票,但私人公司规定其股东得拥有不同的投票权。
公司秘书需己届合法年龄的自然人,他的主要或唯一的住所应在马境内,他必须是一个指定团体的会员或已获得公司注册官发出的执照。公司也须委任一家获核准的公司审计师担任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审计师。
此外,公司的董事至少为二人,他们主要或唯一的住所在马来西亚,公众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一般上年龄不可超过七十岁,公司董事不必也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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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e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