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税制
匈牙利的经济管理体制包括税收管理体制都同原苏联一样高度集中,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这种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已变革为中央管理和地方自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其特点是财权适应事权、中央地方分税;中央多收、地方少收;地方不上交,中央给补助。中央集中必要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有利于对地方的建设进行指导。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主要不是在盲目扩大地方收入、减少中央集中的收入上,而是体现在使地方议会对地方收入实行自主管理上,有利于调动地方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搞生产,避免地方摊派过多、企业负税过重的现象。匈牙利的税收管理体制,不同于东欧其他国家的税收管理体制,是一种很有其本国特色的税收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