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台湾商机 在竞争中勇于挑战机遇
服务贸易早期收获,是在ECFA框架下最先实施的服务贸易优惠计划,是双方结合两岸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对方关切的前提下达成的共识。
ECFA第8条第1款规定:“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4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在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双方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两岸致力于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在服务贸易承诺上,大陆方面的开放承诺包括:商业服务(会计、审计和簿记,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软件实施,数据处理,研究和开发、会议、专业设计);通讯服务(视听、进口电影片配额);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医院);运输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保险及其相关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证券、期货及其相关服务。台湾方面开放承诺包括:商业服务(研究与发展、会议、展览、特制品设计);通讯服务(视听服务、进口电影片配额);分销服务(经纪商);娱乐、文化及运动服务;运输服务(航空电脑订位系统);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vicky)
咨询热线:400-013-1899
- 上一篇:细致化的台湾带您发现无处不在的商机
- 下一篇:开放两岸的教育业对两岸的意义重大